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公司在综合参考产品类型、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流动性、到期时限、结构复杂性、募集方式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依照其风险水平由低至高依次分为五个等级: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通常情况,基金产品风险分级规则如下:
类型 | 风险等级 |
货币型 | R1 |
理财债券型 | R1 |
债券型(不含理财债券型、可转债基金、债券基金分级A/B份额) | R2 |
可转债基金 | R3 |
分级基金A份额 | R3 |
混合型 | R3 |
股票型(除股票基金分级B份额、跨境ETF、其他特殊股票基金) | R3 |
其他特殊股票基金 | R3或R4 |
跨境股票ETF | R4 |
债券基金分级B份额 | R4 |
商品期货ETF | R4 |
黄金基金 | R4 |
股票基金分级B份额 | R5 |
可转债基金分级B份额 | R5 |
其他类型 | R5 |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要求或实际情况需要等,需增加或减少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我公司可对上述分级规则进行适当的合并或分拆。